
南華大學誠徵各類職缺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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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
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機關名稱:南華大學
二、蒐集之目的: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係為進行人員招募作業管理。法定之特定目的為:002人事管理(包含甄選)。
三、蒐集個人資料類別:識別類(C001、C003)、特徵類(C011、C012、C013、C014)、家庭情形(C021、C022)、社會情況(C035、C039)、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 (C051、C052)、受僱情形(C061、C062、C063、C064、C068)、健康與其他(C111)。如有自傳,個資類別(C001~C134)。
四、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本校將於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利用期間為招募至聘用期間。
2、利用方式及對象:本校將於上述期間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聯繫及通知。 五、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製給複製本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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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本校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函復及退件,如需退還投遞資料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未檢附者自收件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
職技員工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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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職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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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系所 |
職稱 |
學歷 |
經歷 |
專長 |
備註 |
| 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 |
法學專長專任或約聘助理教授以上1名 |
具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
公法部分,可授課領域含括刑法總則、刑事訴訟法、民法總則、民事訴訟法等;私法部分,可授課領域包括商事法、公司法、採購法、個資法、勞動基準法等。 |
需檢附資料 1.個人履歷表(含中文履歷、自傳及照片) 2.最高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影本 3.符合「專長」條件之個人學術著作 4.教師證書影本(已具備者) 5.工作經歷年資證明 6.三門可授課課程綱要 7.其他有助徵選之資料
郵寄地址:622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南華大學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 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專任或約聘、兼任助理教授) 擬聘年度: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聘(115年8月1日起),實際聘任日期視學校聘任審查作業程序時間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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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生物科技學系 | 專任或約聘助理教授以上1名 |
博士學位 |
1.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化學、化工等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
需檢附資料 2.自傳。 3.大學以上學位證明文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填寫外國學位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修業期間之出入境證明)。 4.學術著作目錄請填寫近五年資料 5.博士、碩士及大學成績單。 6.未來5年研究方向與規劃。 7.可授之課程及內容大綱(至少兩門)。 8.著作影本或抽印本(含博士學位論文)。 9.其他有助於申請之資料。
郵寄地址:622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南華大學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 自然生物科技學系專任或約聘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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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導體應用學士學位學程 | 專任或約聘助理教授1名 |
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半導體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
具備半導體產業實務工作經驗為佳。 |
一、專長:半導體電路設計(1位)、半導體製程技術(1位)、半導體封測技術(1位)。 三、服務:可以擔任行政事務工作。 |
需檢附資料 2.自傳 3.推薦函兩封 4.大學以上學位證明文件影本、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填寫外國學位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修業期間之出入境證明) 5.歷年著作目錄及著作抽印本或影本(含碩士以上論文) 6.教學計畫及可任教課程綱要 7.服務年資證明 8.其他有助徵選資料
聘任日期:2026 年 8 月 1 日以後 郵寄地址:622 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南華大學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 半導體應用學士學位學程專任或約聘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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